面对售货员的疑问,陈阿妹顾左右而言他:“你编绳的手艺真好,比外面卖的现成的还好看。”售货员被夸得露出笑容,“那当然啦,我就是干这行的,这是我吃饭的手艺,能不好吗。”说完又想起了金戒指的款式,“哎,那个戒指......”陈阿妹:“那我们就先走了,不打扰你继续做生意,回头我要是还有朋友要买金子,我还介绍他们来找你。”“诶!”售货员稀里糊涂将陈阿妹、洛弘文送出了门。陈阿妹手里晃着那四根坠着铃铛的小红绳,铃铛的声音清脆响亮,像是在告诉别人:陈阿妹和洛弘文进金店只是为了买这几根小红绳。那枚装在盒子里的金戒指则是被陈阿妹放进了装着菜的黑色塑料袋里。回家一路上,洛弘文骑着摩托车,陈阿妹抱着‘菜’坐在他身后。到家后,陈阿妹第一件事就是给金戒指找个合适的‘藏身之处’。放哪里好呢?抽屉里?好像太过明显。衣柜里?万一被盼盼不小心扒出来......陈阿妹拿着和她掌心差不多大小的盒子,在房间里上看下看、左看右看。瞧着她娇憨的模样,洛弘文是既觉得可爱,又心生内疚。结婚这么多年了,他竟没给阿妹买过一件像样的首饰。刚结婚那几年,家里吃饭穿衣几乎都是问题,压根没有多余的钱可以用来买首饰。这几年日子富余了,可阿妹从来只将钱花在可以提升全家生活质量的‘刀刃’上,从来没有用来装扮取悦自己。最让他感到自责的是,他竟然也没想过要给阿妹买首饰!“不然还是换个款式吧。”洛弘文上前,搂上陈阿妹的肩,“换个可以日常佩戴的款式,这样你就不用发愁藏在哪里不会被偷了。”陈阿妹:“戴身上是不怕被偷了,但是怕被抢啊!古话说得好,财不外露。咱家的楼和摩托车、电冰箱这些是没法藏,但这些能藏的,得藏好!”“那你想藏在哪里?”陈阿妹发愁摇头,“没想好,觉得藏在哪里都不安全。要是家里能有个像电视剧里特工接头的那种暗格就好了,藏在床底的瓷砖下,小偷肯定想破脑袋也想不到。”“好!”洛弘文的目光落在他和陈阿妹的大床上,“我给你做一个。”“做一个?”“嗯,不是什么难事,反正这两天在家也没事。”陈阿妹睁大眼睛看他,“真的能做啊?”洛弘文笑着抬手摸摸她的后脑,“能!我给你做一个表面看不出任何异常,用力摁下去就能弹起瓷砖的那种暗格。”闻言,陈阿妹看洛弘文的眼神里立马多了几分崇拜。这就是她当初选择和洛弘文结婚的原因之一。当年的洛弘文远没有现在强壮,也没有现在成熟,但当年略显青涩单薄的他已经有着股无论遇到什么问题,都能解决的气质。事实也证明陈阿妹没看错人,洛弘文确实是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家里小到桌椅板凳,大到楼顶上的蓄水压力罐,他都能自己鼓捣好。就好像没有他不会的事。每次洛弘文动手鼓捣什么东西,陈阿妹只要有空,都会到他身边给他‘打下手’。打下手只是借口,陈阿妹是觉得洛弘文在认真做一件事时特别帅。